碳交易市場是調整能源結構、治理環(huán)境污染的有效手段,是我國推進綠色轉型發(fā)展的必然選擇。國家 “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提出,要落實減排承諾,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推動建設全國統(tǒng)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 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條件已具備 根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2016年1月發(fā)布的 《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起,要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實施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政府通過總量控制,向企業(yè)發(fā)放碳排放權配額,規(guī)定企業(yè)的二氧化碳排放上限額度,要求企業(yè)對其溫室氣體排放實行總量管理和減排,并對超出配額的排放設立罰則。日前,國務院印發(fā)的《“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提出,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fā)展,確保完成“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確定的低碳發(fā)展目標任務,推動我國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達峰。目前,我國具備建設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條件。 其實,早在2013年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的批準下,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七省市已開展了碳交易試點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7個碳交易試點累計交易量1.6億噸,交易金額25億元。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初步估計,300元/噸的碳價是真正能夠發(fā)揮低碳綠色引導作用的價格標準。據有關人士介紹,如果以7個試點地區(qū)的碳價平均標準來測算,未來碳市場排放量會涉及到30億~40億噸,僅現貨交易額就達12億~80億元,我國將成為世界最大碳交易市場。 光伏等行業(yè)將受益 碳交易就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合同的一方通過支付另一方獲得減排額,買方可以將購得的減排額用于減緩溫室效應從而實現減排目標。據介紹,中國的碳排放主要來源于電力、黑色金屬冶煉加工等行業(yè)。資料顯示,目前7個試點城市涉及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行業(yè)的7000多家重點排放企業(yè)已在交易。 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是由配額交易和自愿減排交易兩個部分構成。自愿減排量的商業(yè)模式主要是以企業(yè)為核心,針對企業(yè)所持有的風電、光伏等項目進行中國核證減排量 (以下簡稱“CCER”)的開發(fā)并以交易獲得贏利。 分析人士認為,碳交易平臺及機制的完善將會對光伏電站平價上網產生重要的推動作用。碳市場升級至全國范圍后,石化等重點排放行業(yè)在屋頂安裝光伏電站,有助于降低碳排放,還可以避免多花錢買碳排放額。光伏項目的碳資產開發(fā)可以通過碳市場來進行收益,獲得收益后可以補貼傳統(tǒng)的投資。此外,可再生能源發(fā)電、植樹造林、農業(yè)、建筑、交通運輸等多個專業(yè)領域,都可以開發(fā)CCER項目。 碳配額分配方面應適度從緊 有報告指出,全國7個試點碳市場的交易仍然都以履約交易為主,常出現履約期臨近時期量價齊漲,履約期過后交投清淡的市場潮汐現象。如何在非履約期激活市場,使交易活動在全年分布更均衡也是碳市場建設的難點之一。針對我國碳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有研究機構建議在碳配額分配方面堅持適度從緊原則,防止出現配額發(fā)放過松的情況,在免費分配基礎上逐步引入拍賣等有償分配方式。在基礎供求關系方面,總體上應保證碳配額供求基本平衡或供略低于求,使碳市場定價機制維持足夠的張力。 漢能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李河君曾表示,我國碳排放權交易配套制度建設不夠完善,市場交易主要集中在履約期,交易標的以配額為主,可以用于抵消的CCER使用不盡如人意。有分析認為,受經濟運行、配額分配與交易情況、準入條件、市場價格等多種因素影響,碳市場對CCER的需求量,不排除有遠低于預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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