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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可再生能源市場需要關注的三大政策趨勢 |
(時間:2020-7-15 10:23:45) |
從零售,紡織服裝,技術等許多領域來看,全球供應鏈通常會引回到中國。因此,國際領先的公司長期以來一直在那里尋找具有成本競爭力的可再生能源采購方案。 經過五年的電力市場改革,國家政策框架為開放競爭的電力市場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此期間,出現了三大政策趨勢,并顯示出強大的潛力,可以推動新的市場機制,釋放企業(yè)可再生能源買家被壓抑的需求。 在美國和世界各地,主要企業(yè)越來越認識到它們必須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發(fā)揮的關鍵作用。為了實現大膽的氣候和可再生能源目標,不僅是為了它們的直接運營,也為了它們的供應鏈,我們每天都在向前邁進一步。 趨勢一:可再生能源投資組合標準向省級政府提供了新的政策開放 2019年5月,中國政府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RPS),為中國各省制定了年度可再生能源目標。根據RPS,電網公司、電力零售商、批發(fā)市場上的電力購買者和專屬發(fā)電廠所有者都被要求為省級可再生能源的總體目標做出貢獻。每個省份現在必須設計實現細節(jié),包括每個覆蓋實體的目標、跟蹤和執(zhí)行。 RPS為省級決策者提供了強有力的激勵,特別是那些距離RPS目標較遠的決策者,去探索新的市場機制,將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納入電網,并激活企業(yè)能源購買者的需求。反過來,這為能源企業(yè)買家與省級政策制定者就可再生能源采購進行接觸提供了難得的機會。 我們已經看到買家、可再生能源開發(fā)商和非政府組織與山東、廣東、江蘇、浙江和京津冀地區(qū)的省級決策者進行了集體合作,形成新的采購選擇。這些開創(chuàng)性省份正在進行的市場創(chuàng)新,將使更多的能源買家有能力采取行動,并與中國各地的政策制定者接觸。 趨勢二:逐步取消可再生能源補貼,為具有成本競爭力的可再生電力和基于市場的綠色電力認證(GECs)打開了大門 2009年和2011年,中國開始對風能和太陽能發(fā)電提供補貼,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呈指數級增長。然而,這種快速增長也帶來了挑戰(zhàn),包括削減可再生能源發(fā)電,以及讓企業(yè)感到沮喪的補貼發(fā)放延遲。 2019年1月,中國開始糾正這些政策,現在,2021年以后新建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將與火力發(fā)電一樣具有成本競爭力。綠色電力認證(GECs)之前與可再生能源補貼掛鉤,現在將反映能源企業(yè)買家的支付意愿。 在這種新的背景下,企業(yè)能源購買者將能夠與政策制定者就與GECs捆綁的具有成本競爭力的可再生能源采購方案、支持新項目的可能性以及改善GECs的可追溯性進行交流。 趨勢三:省級現貨市場的發(fā)展進一步增加了虛擬購電協議的可能性 自2017年以來,中國的幾個省份啟動了電力現貨市場,旨在以更及時的方式公布發(fā)電成本,并為資源規(guī)劃提供信息。 從長遠來看,現貨市場價格將進一步向投資者和政策制定者表明,未來投資、撤資和退休決策的優(yōu)先次序如何。截至目前,中國8個省級現貨市場中有4個可以使用可再生能源,F貨市場的發(fā)展有強大的潛力推動更具成本競爭力的可再生能源選擇和更靈活的采購選擇,包括虛擬電力購買協議。 這三個政策趨勢使企業(yè)的可再生能源需求與決策者、可再生能源開發(fā)商和其他主要市場利益相關者的目標和激勵相一致。它們還為電力市場自由化創(chuàng)造了必要的條件,使能源購買者有更好的價格發(fā)現機制和更多的選擇。 這為主要省級市場和政策利益相關者探索新的可再生能源采購方案奠定了基礎,這些方案能夠真正反映能源企業(yè)購買者的雄心和需求。 據微鋰電小組分析,根據最近的市場和政策發(fā)展,企業(yè)部門可以與非營利組織合作來實現這些機會。這是一個獨特而激動人心的時刻:與省級決策者進行接觸,明確展示企業(yè)對可再生能源日益增長的需求規(guī)模,并在中國各地試點新的可再生能源采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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